作者:admin 时间:2023-02-14 08:56 人气:
Q&A
Q1
2月6日前已递交申请的案件是否需要补充证明文件?
A1
自2023年2月6日起新申请的案件及在此日期前尚未取证的案件均需补充证明文件。
Q2
对申请FCC的产品需要增加的文件有哪些?
A2
FCC覆盖设备认证证明函
FCC美国代理指定证明
Q3
美国代理有哪些?
A3
美国制造商、组装商、进口商
Q4
对于认证信的格式,申请人能否将2.911(d)(5)(i)、(ii)和2.911(d)(7)条所要求的两项认证资料合并在一份认证信中?
A4
两个认证资料可以合并成一个文件。
Q5
认证信是否仅在1.50002章节覆盖清单变更时才签署更新日期?
A5
认证的日期应自受让人向TCB提供设备授权信息之日起。要求的每个设备授权都需要单独签署并注明日期的认证。
Q6
如果覆盖清单和美国专用代理没有改变,签名的认证信是否可以重新使用?
A6
如果申请人的美国代理信息没有改变,以前使用的代理认证可以重新使用。
Q7
申请人授权签名是否与被授权人代码联系信息一致?
A7
被授权人的签名不需要与被授权人的代码联系信息一致。
原文链接:
https://www.federalregister.gov/documents/2023/02/06